女儿拿到房产证 老妈难说所以然

2014/4/17 5: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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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3日,侯马市新田乡南西庄。这里地处侯马市城区北段,已规划为城区经济圈发展的重点区域。随着侯马市步伐渐紧的经济开发,南西庄一带的地价连年升值。原本,刘敏在这块地界,拥有一套238平方米大小的宅院,如今,他却只能站在紧锁的房门外,暗自垂泪。

  这一切源自一份伪造的申请书。当前房屋的使用者李媛,用一份和房屋所有者李新爱老人的假“母女身份证明”,就从有关部门领回了一本真的“土地使用证”。
  二十年前,家境贫寒的刘敏入赘侯马市新田乡南西庄刘家。其时的南西庄,地处偏僻,村子周边除却耕地就是荒滩。1994年,刘敏夫妻添了一个男孩,众人劝说他在村里盖座房子,将来留给孩子使用。早在上世纪80年代,奶奶李新爱就曾在村委会申请到了一块宅基地。于是,刘敏将多年积蓄取出来,加上父亲资助的部分费用,开始在这块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因为是给自己盖房子,我又买料又当小工,钱不够了,就四处去借钱,共花去了十几万元。我没明没夜地整整在工地上干了五十多天,盖起来了一栋小二楼。”刘敏称,因盖房欠了很多债务,房子盖好后他就外出打工赚钱,而妻子刘玲也没有回村里住,住在自己单位房子里。高龄的奶奶李新爱就搬去和妻子刘玲住在一起,这一住就是十几年。

  随后,刘敏了解到,2003年时,“父亲的姨妹李媛和其丈夫原俊奎,也就是我的表姑和表姑夫,他们从新绛县搬到侯马市,因没有房子住,就找到父亲,要求住到这个空房子里,父亲就同意了。”

  几年来,刘敏一直在外奔波,直到2009年,才回到了侯马工作。“他们一直住着我那屋子,我想空着也是空着,亲戚呢,就住着吧。”直到2012年的一天,刘敏想将八十多岁的亲生父亲从姐姐家接过来住,遂要求表姑李媛搬离该处。这时,他才发现房子已经过户成了李媛的名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奶奶李新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奶奶和我们夫妻两人说,‘咱一直说的给咱小孙孙留下住的,奶奶怎么可能卖给别人呢?’”刘敏回忆。

  后来,刘敏拿到了这套申请房屋变更的手续材料。一份指向侯马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书写道:“我叫李新爱,女,现年74岁,在新田乡某处有宅基地一块,面积238平方米……因年迈无力管理,欲让女儿李缓(实名李媛)继承此宅,请给办理转户手续。”时间落款为“2003年11月5日”。同时,李媛在另一份申请上也写明,她是李新爱的女儿,需要继承房屋,请求办理转户手续。

  案卷显示,李媛和李新爱还曾签了一份假“房屋宅基地协议”,李媛称“继承宅基地及其房产,并尽养老义务,无任何争议,决不食言”。因李新爱早在去年已经离世,这份协议的真伪无法辨别。但调查中,李新爱的几位亲戚确认:在2003年变更房屋土地证之后,李媛并没有尽过一天“养老义务”。当事人提供的影像资料显示,老人李新爱面对镜头说:“我没有女儿,李媛不是我女儿。”

  2003年12月8日,经过侯马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审批,李媛的房产证顺利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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