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院士来富阳工作可免费获赠面积250平方米住房一套;企业、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引进的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房时可享受总价15%—60%比例的购房补助,最高可达到100万元;高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低廉,在其未投入使用或不能满足需求时还有租房补贴提供;而人才限价房的销售价格,则要求其根据开发成本和不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价格的70%等原则综合确定。
据悉,该办法所涵盖的群体涉及各类在富工作生活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并按学历高低、能力水平分成多个层次,既包括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等高层次领军人才,也包括非富阳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和硕士、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地籍人才。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涵盖面非常广,针对不同层次人才均有相应的住房安置政策,能有效满足在富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
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富阳市高层次人才购买住房补助、租赁住房补贴申报工作从每年5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公休日除外),逾期的当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申报工作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2014年1月1日起为享受补助(贴)的起始时间。补助(贴)每年8月发放。其中,购房补助分5年拨付,每年按补助款总额的20%发放;租房补贴按每年一次性发放。补助(贴)发放到用人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申报者本人。
另外,在人才限价房配售方面,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受理情况,统筹安排房源指标分配。其中,符合配额标准企业,按设定配额标准安排房源分配指标;不符合配额标准企业及教育卫生单位,当期划出一定比例房源数,对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的择优安排房源分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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