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唐某租住在南岸区大佛段正街某居民楼5-2,隔壁没人住。
唐某谎称5-3的主人委托自己卖房,价格较低,只要30万元。她向周围的居民、朋友散播了这个消息,受害人廖某得知后,找上门来要求买房。
廖某在没有想起看房屋房产证的情况下,交了5万元定金。
2011年12月左右,唐某谎称房产证抵押在银行,需要10万元才能从银行拿出,骗得廖某10万元。之后,又谎称姐夫患尿毒症欠钱,从廖某处骗得3.5万元,称该钱作为房款。
唐某先后从廖某处骗得财物18.5万元。
此前,唐某用同样的方式,从受害人曹某手里骗取3万元。
2012年8月,廖某见迟迟不能办理房屋过户,遂报案。去年,唐某被南岸区法院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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