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准备买房的人心急如焚,期待房价归于理性。房价下跌,已买房的人更是心如刀绞,甚至怒不可遏冲进售楼处,向开发商讨要购房款。如此,不管房价涨与跌,似乎都无法满足不同群体的内心需求。但即便如此,房屋买卖本就是投资行为,只要买卖双方按照规定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不管房价涨与跌,购房者都需要自我承担投资风险。
按照合同法规定,买卖双方只要都是自己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同时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无效情形,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购房行为亦是如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房价的上涨与下跌,与市场供求关系具有一定联系,只要不具备法律禁止的情形,购房者和开放商都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但是,每平方米动辄千元以上的降幅,对于任何一个购房者来说,都是内心经受的一种沉重打击。试想,转瞬之间,自己就可以为购房少花几万甚至十几万元,购房者的内心出现“后悔”倾向,也属人之常情。
然而,法律是刚性的,严格的规定面前,任何人都要依法恪守,如果跨出界限,就会受到法律约束。在温州,也曾发生过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由于房价下跌,不愿再履行付款义务,于是开发商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甚至出现强制执行情形。
所以,购房理所当然的存在风险,房价的涨与跌都是正常的价格波动,法律并没有禁止房价只涨不跌。市场层面的需要市场自我调节,法律层面的则需要法律刚性约束,购房者和开发商理应厘清两者之间的界限。面对房价冷热,每个购房者还是多点理性,少点暴戾,别为房价的波动而耿耿于怀,应在法律空间内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不差钱”房企九龙仓此次在长三角多盘齐降的行为绝对风向标意义,将原本就暗流涌动的市场撕开一个大大的口子,楼市降价风暴在所难免。在如此大背景下,很多群体或个人都要谨防“躺着也中枪”。
二三线城市的开发商必然“中枪”。市场既然形成,降价已成定局。随时把握市场信息,科学策划自己的销售业务才是正理。尽管中央有着楼市调控政策的干预,但开发商还是需要理性地对待这次“降价潮”。既忌盲目跟风推波助澜,又不能只盯钱袋死扛违背市场规律。
购房刚需用户暂且期望值不要太高,切莫高兴太早。交易双方一个必然规则是:“百分百赔本(吃亏)的生意不做。”楼市奇诡,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会使尽浑身解数,争取扭转局面。刚需用户可以趁此时机,该出手时就出手,既省了钱又买下心仪的房子。切莫巴望楼市崩盘再下手。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不要钱的房子可以捡。我们国家的楼市从来没有离开过政府的监管,等靠要思想行不通的。
已购房用户本来和楼盘降价没有太大关系,但降得太多心理难免不平衡。据当地媒体报道,年华里的大幅降价引起众多老业主的不满,不少老业主集中到售楼处“提出抗议”,要求退房或开发商补差价这样的事件就是例证。其实,因为降价甚至引发打砸售楼部这样的事件也并不鲜见。笔者以为,向开发商提出诉求并采取正当渠道去争取自己的权益未尝不可,但要谨防被某些居心不良者利用,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来,那就不是一点房价差额这么简单了。
国家的房地产牵涉太多的群体或个人,楼盘大降价必然影响无数人的生活。从一个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凡是有所牵涉的群体和个人,还是多点理性,少点急功近利好。否则,楼市降价就不会是国人的福音,而弄不好会成为一场灾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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