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被人用假的房产证骗了120万元

2014/3/3 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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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糊涂啊,没有到房产中心去验证,就将120万元借出去了,多亏了你们警察,否则……”马鞍山的冯女士(化姓)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被人用假的房产证骗了120万元。

2007年初,在外闯荡多年的胡兴(化名)带着妻儿回到了家乡,倾尽积蓄办了一家小公司,主要是承揽焊接工作。

2011年年底,受钢材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的效益每况愈下,为了确保正常运转,胡兴到处借债。到2012年春节前夕,他已山穷水尽,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来。正当他一筹莫展时,结识了朋友李亮(化名),李亮帮他牵线搭桥结识了冯女士。胡兴凭着自己的两套房产证的抵押及李亮的担保,从冯女士那借到了50万元。

然而,由于欠下了高额的债务,2012年2月底,债主们纷纷上门逼债,胡兴只能带着家人四处躲逃。向谁借钱还债呢?他又想到了冯女士,“她有钱,不就是要房产抵押么,弄个假的就是!”

胡兴翻出之前抵押给冯女士的房产证复印件,揣着它出门找到了做假证的人。第二天,拿到假证的胡兴立即联系了李亮,请再帮着担保一次,向冯女士借款。

2012年3月1日,李亮带着胡兴再次来到了冯女士的办公室。胡兴拿出了假的房产证作抵押提出借钱,冯女士与之前一样也没有验证,直接签订了借款协议,并当场转账100万元到胡兴的账户。4月5日,胡兴又独自找到冯女士借款20万元。

此后,胡兴没有再找冯女士借款,经营公司之余还偿还债务。然而,他并不是如其承诺那样按期还款,而是被冯女士一催再催,如同挤牙膏似的追款。同年8月当其还到23万元时,胡兴就再也不接电话,行踪全无,公司也关闭了。

2013年11月底,冯女士再也无心追款,决定起诉胡兴。于是,她带着抵押的房产证到房产中心去验证,却被告知后两本房产证是假证,如梦初醒的冯女士这时才意识自己被骗,赶紧拨打了110报警。

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2013年12月底,失踪一年半的犯罪嫌疑人胡兴被花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芜湖市的一家宾馆内抓获,面对民警的审讯,他如实供述了其全部罪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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