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公积金中心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后,再一次收紧贷款政策调控楼市。新政策将从4月8日正式执行。
新老政策“划断”的标准依然是网签。如果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在这一日期(包括8日)之后通过住建委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签,其贷款业务执行新政策。骗贷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此外,二套房商贷今起首付比例也将提至七成。
无房有一笔提取或房贷记录者首付不变
对于为非首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并且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在此之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60%。
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一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同样,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1倍。这意味着对于改善需求来说,“卖一买一”不受影响。
借款人月还款额将受限
对于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市民,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对还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如果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刚需人群贷款额度可上浮
此次公积金政策更加人性化,结合目前北京的房价,刚需自住需求的市民可能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未来将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即不低于980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提至七成
从今日开始,北京的商业性二套房贷政策也与公积金贷款一齐作了同步调整。昨天晚间,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辖区内商业银行下发《关于调整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比现在的六成提高了一成。文件没有涉及贷款利率的调整。通知明确,新老政策的划分界限以网签时间为准,自今天起,网签的购房人申请商贷按上述新规定执行。
营管部通知同时指出,对在住建委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